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向怡霄)企业间的商事纠纷,看似是权责利益之争,实则关乎市场主体发展、辖区营商环境和民生稳定。简单一纸裁判,往往只能解决表面争议,却容易让企业陷入长期诉讼内耗、执行僵局,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运转。

近日,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紧扣“企业服务年”工作部署,依托“府院联动”多元解纷机制,秉持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工作理念,推动出租方某饭店与承租方某超市达成调解协议,既守住集体企业合法权益,也体谅民营企业经营困境,实现矛盾一次性妥善化解。
此案纠纷缘起双方长达二十余年的合作渊源。某超市在2002年承租案涉供销综合大楼开展经营,后因企业改革,案涉房产转由某饭店接管。2021年,双方续签租赁合同,约定租期五年,至2026年2月届满。租赁期满后,双方未能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,租赁关系终止。
合同到期后,出租方多次通知超市腾退房屋,但双方就欠付租金、押金抵扣、房屋腾退及转租收益等多项问题分歧较大,迟迟未能达成共识,双方各有诉求、各有顾虑,矛盾僵持难解。
承办法官全面阅卷梳理证据、研判争议焦点后认为,案件如果直接判决,极易衍生腾退难、执行难等系列问题,两家企业都将承担高额时间与经济成本。
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累,区法院启动“府院联动”调解机制,由区委常委、副区长陈海宴、区法院党组书记吴远春牵头统筹调解工作。法院将该案纳入涉企重点案件台账,承办法官固定案件事实证据;政府发挥行政协调优势,兼顾企业经营实际与辖区民生保障,共同搭建纠纷沟通平台。
调解过程中,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,为双方协商提供全方位合法性指导,充分倾听、理解二者的现实困境,肯定其合法诉求,同时结合双方二十余年的合作历史,从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角度,引导企业换位思考,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。
在充分消除双方对立情绪、缩小分歧之后,陈海宴、吴远春共同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集中协商,围绕房屋腾退、欠付租金、押金抵扣、转租房屋后续收益处置等核心问题逐项磋商,逐条回应企业顾虑,反复打磨调解方案。
经过多轮协同斡旋,双方终于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:某超市限期腾退案涉房屋;转租某药房部分,租期届满之后的租金归某饭店所有,某超市自愿放弃该部分收益;某超市缴纳的3万元租房押金用于抵扣房租及房屋占有使用费;双方再无争议。协议达成后,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,为纠纷画上句号。
该案的妥善化解,是“府院联动”实质化解涉企纠纷的生动实践。通过行政、司法协同发力,妥善平衡集体企业民生保障与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双重诉求,一次性了结本诉反诉全部争议,有效避免诉讼、执行程序给企业增加负担。
今年以来,区法院紧扣“企业服务年”工作部署,持续释放府院联动多元解纷机制效能,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牢固树立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,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、经济成本,减轻企业诉累,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,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。
责编:王辉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